近年來,國內外因為鋰電池爆炸起火而造成的航空運輸事故已多達上百起。因此對電池的出口檢查也更加嚴格。某企業在報檢一批出口空運鋰電池時,質量部門發現其電池電量為34%,這超過了航空運輸安全規定的不超過30%電量的要求,因此導致貨物無法正常運輸。
檢測(SKYLABS)特別提醒:根據《航空危險貨物安全運輸技術規則》規定,要求鋰電池芯及電池的電荷載量不得超過30%。由于該規則從2016年4月1日才開始實施,出臺時間相對較短,而且只針對空運鋰電池方式。很多出口企業對此規定了解不夠,以為空運鋰電池和海運的要求是一樣的,因此常常導致運輸遇阻的情況發生。
標簽:關于鋰電池電量檢測